為什末美國人親情比中國稀薄?
方焰
中美兩國親情的九大差別
在美國居住一段時間就會體會到:看起來人們客客氣氣,頗有禮貌 ,“你好”,“謝謝”,“請原諒”,“對不起”等不絕於口,但是人與人的關係比中國疏遠冷漠。美國人的親情更比中國稀薄得多,存在九大差別:
第一,中國父母疼愛子女是“終身制”,從母親開始懷孕雙親就盼望起,對子女的撫養教育,升學就業,婚喪嫁娶,成家立業,無所不操心,無所不過問,直到老倆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其實不然,真正可憐的是“中國父母心”,而“美國父母心”就沒有中國那末可憐。
美國父母對子女的疼愛是“任期制”,主要是在子女沒有長大成人以前。子女到了十八歲,高中畢業,父母的責任基本完成。子女或者離家上大學(父母只提供學費甚至只提供學費的一部分,其餘靠學生自己打工掙錢),或者找工作獨立生活。子女獨立特別是成家以後,同父母不論在經濟上 . 法律上
. 道義上都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兩個家庭了。此後“兩家”的來往是否親密,將取決於:孩子成長過程中親子之間感情如何,“兩家”距離的遠近,雙方有沒有空閒時間,子女的配偶對對方父母的態度如何等諸多因素。如果子女能夠隔些時日同父母通通電話,每年聖誕節能帶上孩子捧一把鮮花回父母家看望老人,三代團聚吃上一頓火雞大餐,作父母的就很滿意了。
第二,中國父母疼愛子女的内涵,是“包乾制”,對子女的一切沒有不關心的,對象找得合適不合適?工作安穩不安穩?出門在外有沒有風險,會不會惹禍?
------總之有操不完的心。
美國父母疼愛子女則是“責任制”:把子女的身體養得壯壯的;供他(她)們上完高中或大學;讓子女在兒童和青少年時代生活快快樂樂。父母不但不負責為子女介紹戀愛對象,不操持子女婚姻,連子女交什末朋友都不多過問,因爲父母無權過問子女的隱私。尋覓職業更要由子女自己奮鬥。靠父母幫助“走後門托人情”,在美國是“沒本事”的表現,“丟臉的事”,子女不這樣要求,父母也不願去做。
第三,中國父母對子女的疼愛表現為“高標準,嚴要求”。“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普遍心理,至不濟也要比自己這一代更有出息。所以對子女教育高度重視,抓得緊,管得嚴。再加上學校功課重,壓力大,學生及家長都“筋疲力盡”。
美國父母對孩子要求低,管理教育寬鬆。一般家長只要孩子順利通過考試,按時升級畢業,就滿足了。至於未來前途,子女有自由意志,由他們自己選擇,靠他們自己努力,父母不多管。於是,美國的青少年就明顯地分成三個群體:少數功課好的,在激烈的競爭中總想好上加好,出類拔萃,特別優異;大多數捨不得刻苦拼搏,按部就班,輕輕松松,滿足於畢業後當個普通老百姓;相當一部分青少年,把“享受青春”當作最緊要的,胸無大志,吃喝玩樂,混到畢業,然後在社會中下層繼續混一輩子。
第四,中國子女對父母大多抱著感恩之心。認爲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給的,沒有父母就沒有自己;時時感念到父母撫養教育子女的愛意 . 苦心和艱難辛勞。“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這句詩既反映中國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表達相互的深厚感情。
美國人對父母沒有感恩之心。大多數美國人信奉上帝,認爲自己的生命是上帝給的,父母也是上帝的子民,要感恩就應當感謝上帝。子女受父母撫養教育,也應當首先感謝上帝。新潮的美國人不信或者不大信上帝,他們主張和奉行“性解放”
,認爲自己是父母“性愛”的自然產物,談不上什末“恩情”。至於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那是法律規定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父母如果不盡責,棄養孩子,虐待孩子,子女有權控告他們。
第五,中國子女普遍認爲自己有奉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不奉養父母是“違背天理良心”,大逆不道,人人唾駡。作父母的,往往存在養兒防老的期盼;作子女的也恪盡孝道,不忘奉養雙親。
美國不是這樣。有“兒童保護法”,沒有“父母保護法”。雖有保護老人的法律,但保護老人的不是子女,而是政府,是國家和社會。養老首先是靠自己,其次是靠配偶互相扶持。趁年輕力壯時,拼命掙錢和儲蓄,老了吃退休金,不足的,向政府申請補助。如果病得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就申請去養老院,不指望子女服侍,通常也指望不上。
美國盛行過“母親節”。了解實情的人就會明白,美國的“母親節”主要是商界炒熱的,爲的是推銷應節商品。所謂“過母親節”,不過是寄張卡片,送一把鮮花,也許還有一份禮品。華埠餐館的生意到母親節時特別紅火,因爲美國華人家庭(請注意,限於華人或其他亞裔家庭)通常是母親或老祖母給外出“打拼”的一家人做飯和操持家務,到了“母親節”,給操持家務的母親和老祖母“放一天假”,吃一頓“現成飯”,犒勞犒勞她們。至於美國的“父親節”是有名無實,因爲美國的父親在子女的心目中“貢獻不大”,地位不高。
第六,中國的親情不限於父母與子女,而是上溯祖先下延子孫。現在的中國,雖然大多數也實行“小家庭制”(父母加子女),但是有老人同住(三世同堂)的也不少。四世同堂和五世同堂的少見,但不會被當作“怪事”,反受人讚嘆。
美國則不然,徹底實行“小家庭制”,祖父母不計算在“一家人”之内。“三世同堂”被認爲是例外的反常現象。父母帶著子女住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去,都有特殊原因:父母離異,單親媽媽(單親爸爸)獨立生活有困難,投奔祖輩求援;父母雙亡,或者父母遺棄子女,孩子無處可去,被祖父母收養;諸如此類。
在中國,祖父母外祖父母幫助雙職工子女照看管理教育孫輩,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娘惜小兒,婆惜長孫”是一般人的心理。不少老人對孫輩子女的升學就業,婚喪嫁娶,如同對子輩一樣關心,甚至也喜歡“參加意見”,樂意給與援助。在美國人中間,這些都是看不到和難以想象的。
第七,中國的親情,橫向擴展到兄弟姐妹之間的“手足之情”,進而延伸到姑嫂妯娌之間,也認爲“都是一家人”。凡是兄弟姐妹都有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的責任和義務,作兄姐的愛護弟弟妹妹,作弟妹的尊敬哥哥姐姐,被認爲是“理所當然”
。近年大陸上演的十分感人的電視連續劇《大哥》,正是反映中國這種兄弟姐妹之間的深厚感情。
美國人沒有“手足之情”一說。子女紛紛獨立以後,各有各的家庭,各自獨立奮鬥。也有兄弟姐妹聯手合作共同奮鬥的,但是很不多見。因爲兄弟姐妹從事的職業可能各不相同,居住的地方未必靠近,特別是每人要過每人的“二人世界”,連父母子女的感情都變淡了,何況兄弟姐妹的感情呢!
第八,中國的親情還繼續向外擴大延伸到親戚之間。中國的親戚,分父系和母系兩大系統,十分複雜。一般說,只要不出“五服”,就是拉得上關係的親戚。出了“五服”,則屬於遠親了。在中國人的傳統習慣里,如果是近親,情理上應適當照顧。
美國人眼裏,親戚關係“淡如涼水”,與一般朋友差不多,還不如比較好的朋友。從稱呼上就可以看出來。所有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都叫cousin,所有伯叔姑舅姨父都叫uncle,所有伯嬸姑舅姨母都叫aunt,不分親疏遠近。因爲在美國親戚的親疏遠近,沒有意義。
第九,中國的家族觀念深厚,因爲中國的親情上溯祖先下延子孫。中國人習慣於清明節祭祖掃墓,紀念死去的親人。一個華人如果“數典忘祖”,被認爲是沒有道德良心的。中國大陸,過去有一段時間,特別是文革期間,家族觀念被認爲是封建觀念,遭到“體無完膚”的批判。但是,筆者來到美國就深刻體會到,家族觀念並非全是錯誤的,其中也包含著血緣觀念。血緣觀念並不是“壞東西”。海外華人身處異國他鄉,幾百年來能夠團結一心,保留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同濃厚的血緣觀念是分不開的。
美國的一般老百姓,沒有家族觀念,也從來不祭祀祖先。許多美國人對祖輩以上祖先的情況茫然無知,當然也談不上感情。只有少數美國的上層人士講究家族觀念。這些人或者是歐洲貴族的後裔,或者其祖先有光輝的歷史 . 龐大的遺產,使後裔擁有可稱道的榮耀和可使用的政治資本或物質財富。
美國是個家庭倫理道德貧乏薄弱的國家
中美兩國親情差別如此之大,原因何在?
人們往往回答,是兩國文化的差異。但是兩國文化差異表現在許多方面,廣泛得很,美國親情稀薄的原因究竟在文化差異的哪個方面?筆者認爲,主要是因爲美國的家庭倫理道德比中國貧乏單薄。
中國的家庭道德以處理親子關係的“孝”為核心。加上處理兄弟姐妹關係的“悌”和處理夫妻關係的“節”和“義”,構成了中國傳統的一整套家庭倫理道德體系(其中也包含一些封建成分,應當批判剔除,本文不擬詳談)。
中國的“孝道”不僅限於處理家庭内部的關係,而且延伸擴展成爲人們自重自愛,修身立命,安家創業,繁衍家族,光宗耀祖等的推動力。因爲,按照中國“孝道”的要求,做人要愛惜自己的身體和名譽,不能辜負父母恩情,給父母丟人現眼,辱沒祖先,並且應當傳宗接代,不使本家族斷子絕孫。“孝”還同“忠”相關聯,真正的孝子,就不能做“亂臣賊子”,出賣國家,背叛民族。
上述這一套要求和規範,在美國統統不存在。美國也要求“孝”,但是十分簡單,那就是《聖經》舊約“十誡”里的第五條:“須孝父母”。至於這個“孝”包括什末具體内容?如何付諸實行?統統沒有規定,全靠讀經和講經的人自己理解。
為什末中國講求“孝”,其内容十分豐富,要求很是嚴格?為什末美國的“孝”,内容十分簡單,要求越來越“稀鬆二五眼”?
有人說,因爲中國長期是農業社會,封建思想影響太深太重。這種説法,很難令人滿意。第一,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創立于周秦時代,確實是封建社會產物,但是,歐洲也經歷過封建時代,為什末歐洲的倫理道德觀念就比中國貧乏得多?第二,封建時代的產物也是精華與糟粕並存,那種認爲封建時代沒有好東西的觀點,是“否定一切”的虛無主義,並不正確。第三,人類社會發展進步到今天,大量事實證明,全盤否定婚姻家庭價值,推翻一切家庭倫理道德的思想和行爲,是不正確的,只不過是時代前進中的異常浪花,不可能是任何時代的主流。
歐美家庭倫理道德比中國簡單貧乏的原因,筆者認爲主要有三:第一,歐洲封建時代,佔統治地位的思想是基督教,重視的是神與人的關係,要求所有的人虔誠地信奉上帝,一言一行都必須符合《聖經》的教條,違背了“神的意志”就是大逆不道,該遭天譴。中國封建社會,佔統治地位的思想是儒家學説,佛教和道教在中國也流傳,但是始終不佔統治地位。儒家不大相信有鬼神,重視的是處理好人與人的關係(倫理),違背了聖賢創立的倫理道德,就是大逆不道,人人唾棄。第二,歐洲文藝復興是一次思想大革命,打破了神權和對神的迷信,代之以“人權 . 自由
. 民主 . 平等 . 博愛”觀念。而這一套的核心是以“個人”為本位。把“人權
. 自由 . 民主 . 平等
. 博愛”觀念引入家庭,對於廢除封建時代的“男尊女輩”,打破“父權”和“夫權”等不平等枷鎖起了很大作用,使家庭變得“民主團結和睦”,這是人類社會的一大進步。但是在家庭内部把“人權
. 自由 . 民主 . 平等”講過頭,不能用“愛”去“平衡”和“制約”它們,這就會使得家庭觀念稀薄,家庭關係鬆散。第三,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歐美興起“性解放”浪潮,使人的性愛更自由了,更符合人的天性了,從一定意義講也是一種進步,但是也帶來了多方面的副作用,其中之一就是對婚姻和家庭道德觀念的猛烈衝擊。“結婚是進監獄”;“生孩子是痛苦,養孩子是累贅”;結婚離婚“跟著感情變化走”,不考慮孩子的遭遇和命運;在這種情況下,要求子女履行“孝道”,未免太不合理了吧!
如何在現代化的新時代,正確認識和對待西方社會婚姻家庭的各種“新潮思想”,保持和發揚中國家庭倫理道德的精華,去除其中封建糟粕的殘餘,這是一個有價值的研究課題,對於密切中國人的親情,使家庭美滿,生活幸福,社會安定具有重要意義。
(2002/10/30,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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