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馬金引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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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金引火自焚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去職風波,劇情撲朔迷離,高潮迭起,讓外界看得霧煞煞。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本案涉及兩個面向,其一為政治惡鬥,其二為洩密通敵。兩個面向相互絞纏,彼此糾葛,虛虛實實,真假莫辨,局外人難以理解,有待司法抽絲剝繭,客觀審理,還原真相,去除國人疑慮。
本 案最新發展,調查局國安處懷疑張處理兩岸事務時洩漏逾十件機密,以通敵罪移請高檢署請求指揮偵辦,但因通敵罪事關「外國政府」,與兩岸狀態不符,被高檢署 退件。調查局改用洩密罪名,向北檢尋求支持偵辦。調查局另懷疑一名中間人接收張不應洩漏的訊息,並傳遞給對岸,將對該人士展開約談。張顯耀則召開記者會, 指控本案是廿一世紀白色恐怖,認為馬英九已「被蒙蔽、被挾持」。
截至目前為止的資訊可見,馬政府處 理本案手法粗糙,動機可議。無論最後「共諜案」是否成立,對台灣利益、兩外關係及涉外談判,都已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國人不免懷疑,過去由張顯耀參與規 畫、領銜主談的兩岸協議,有沒有因為張的「共諜」身份,而出賣台灣利益?如何補救?目前尚待立院審議的服貿協議、正在談判中的貨貿協議,及其他諸如兩岸互 設辦事處等,有無因張的「特殊身份」,傷害台灣安全?是否應該立即暫停談判、審議?
本案另一影響 是,中國為加強統戰,一再強調對台讓利,指兩岸談判台灣享有比其他國家更多的優惠。「共諜案」爆發讓國人警覺,原來北京包藏禍心,收買台灣首席談判代表當 做內應,動機險惡,不值得信賴,兩岸應即終止任何形式的談判。另一方面,中國也可能感到無辜,認為台灣以莫須有罪名,嫁禍中國,破壞兩岸互信,挑撥兩岸矛 盾,居心不良,故意攪局,馬政府不是值得尊敬的談判對手,兩岸互動,不妨暫時冷凍,以觀後效。
張顯 耀歷任要職,經手許多重要機密,如果事後證實早被中國吸收為「共諜」,表示政府的忠誠考核徹底破功,國人對馬政府的涉外談判,將完全失去信心,甚至懷疑兩 岸談判團隊當中,是否也存在類似「張顯耀現象」?以往所簽署的協議,有多少是出自台灣「內應」的配合?國際間會不會因兩岸關係曖昧,裡應外合,擔心談判機 密外洩,而跟台灣保持距離?  
張顯耀事件演變至今,情勢完全失控,顯然非馬政府始料所及。綜合各 種資訊推斷,高層原來的目的,只是要張顯耀下台,但為避免招致反彈,需要找個合理藉口。陸委會認為,張母身體欠安就是最好的下台階,又能顧及當事人顏面。 配套做法包括安排張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讓他無生活之憂,但同時告知他會被調查,軟硬兼施,帶有警告意味,但張顯耀顯然不吃這一套,終告破局。其後,「高 層人士」、陸委會、調查局,一再加碼演出,頻向媒體釋放張顯耀罪證,迫使張出手逆襲。馬政府手段拙劣,違背「窮寇莫追」的道理,終造成傷人自傷的局面。
為 了政黨利益或權力鬥爭,不惜傷害國家利益,馬政府前科累累。例如,為了勝選炮製「宇昌案」,指控蔡英文未利益迴避,惡言告發何大一、陳良博等人圖利罪,選 後特偵組以查無不法簽結此案。但宇昌(國裕新藥)是國發基金投資的案子,何大一因而感嘆,為了政治,政府竟殺死自己的小孩,這個在美國根本不會發生。在美 國,關於科學、醫學的事,沒有人會為了選舉去動它。但馬政府為了政治利益,什麼事都可以幹。就算張顯耀是「共諜」好了,這樣的敲鑼打鼓,鬧到世人皆知,這 種處理手法,只會讓台灣顏面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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