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20140326成大法律系老師聯合授課 這是3/26在成大,由法律系老師共同授課, 討論關於服貿的法律議題,以下是陳怡凱教授 演講的逐字稿。 法律系陳怡凱老師:服貿與國際法 特別感謝本校畢業生,林飛帆同學,若沒有他們這次佔領立法院,我們服貿可能就已經通過 了。許忠信老師早在ECFA時代已呼籲ECFA不能簽,兩年前在成大舉辦的演講我也大聲疾呼, 這對台灣未來的衝擊非常大。但前來聽演講的人非常少。我演講出來之後感到茫然,眼看開 向懸崖的火車已經啟動,卻想不出有什麼辦法將火車煞住。當時就感覺非常憂心,社會的氛 圍無法達到討論效果。所以我先要感謝學生這次佔領的行動,引起各界的關注,比學者辦演 講要有效果。 現在我們在法律上要來從各個角度討論服貿與學生的主張。學生兩大訴求是:1.退回服貿, 也就是整個撤案重啟談判;2. 制定兩岸談判協議的監督機制。 重啟談判真的會失信於國際? 首先馬總統的記者會駁斥不能接受學生的訴求,因為他認為重啟談判會失信於國際,會妨礙 我們將來要跟其他國家簽訂FTA。這到底說不說得通,是不是只能通過不能退回? 這根本沒 有國際法的依據。 國際條約的程序是談判、簽署、批准、批准後還要互換批准書,才會正式發生效力,在正式 發生效力之前對任何締約國都沒有拘束力,所以簽署後未必要批准。批准是要讓締約國有第 二次考慮,甚至反悔的機會。國際條約不像一般契約,它無法被強制履行,國際法上希望各 個締約國都能心甘情願的締約,將來才能確保條約的真正履行。所以簽署沒有拘束力,並沒 有非要批准不可,實務上也常常要退回去。 有一點是正確的,也就是並非我們單方說要改條文就改,而是要談判雙方,也要協議。大家 重啟談判時,再看看那幾條要不要按照我們的意思修改。那如果對方不同意我們的修改,結 果就是廢案,等於服貿協議沒有締結成功,等於程序沒有走完。那如果他們談判同意修改, 修改後還要再回到立法院這邊批准,批准後如果還沒有互換批准書,那也沒有生效。 所以國際條約並沒有簽署後非批准不可,也沒有一定要包裹表決、一定不能逐條審查、一定 非批准不可。 當然可以有第二次機會,每一個條項都可以改,不是只改標點符號。修改之後 再丟回去,丟回去再重啟談判,談回來後再來批准。絕非只能包裹表決。 國外的例子,2004 年歐盟憲法條約草案,荷蘭跟法國公投沒過,公投沒過就退回重啟談判 。歐盟這麼多國家,兩國沒有過就沒過了,就要重啟談判了,重啟談判到 2008年才有里斯 本條約,整個改了許多的條文後,大家再來批准。里斯本條約在批准的時候,愛爾蘭沒過, 也要等到愛爾蘭過了後,里斯本條約才會生效。條約要生效之後才有拘束力,才會有違約而 失信於國際的問題。生效之前的重啟談判,沒有失信於國際的問題。 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必要 監督條例當然要建立,事前跟中間的監督當然有必要。歐盟的共同貿易政策過去叫做133委 員會,過去歐體在有關貿易政策的立法,也都是要召開公聽會廣納社會各方意見。歐盟執委 會代表歐盟與第三國談判貿易條約,也必須定期向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報告談判的進度與結果 ,沒有說不能監督的。不能的只有我們的底線不可以讓對方知道。沒有通通黑箱作業這回事 。 國際間貿易事項不是行政協定 馬總統回答記者說說服貿不是條約,是行政協定。行政協定只要備案就好,不用審查、批准 。這是在玩文字遊戲。 因為行政協定是跟人民權利關係無關的事項,不然就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行政協定的確是只要備案而不需國會批准。但是行政協定只能締結行政機關職權內範圍的事 務性的小事項。比如說德國跟荷蘭締結德軍陣亡將士在荷蘭的公墓管理、德國跟法國兩個國 家一起設立中學以及該中學之畢業考考試成績承認的規定、德國跟北約締結行政協定,讓北 約官員在德國有優先權與豁免。這些小事情沒有關係到人民的權利義務,行政機關單獨就可 以決定的,不需要動到法律,也不需要法律的修改,因此不需要條約,而是用行政協定就可 以完成了。否則就會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此外,政治性條約,比如加入聯合國,即便沒有跟 法律修改有關,也不能以行政協定為之。 但是服貿是這個樣子嗎?服貿涉及這麼多跟人民權利義務關係重大的事項?服貿涉及中國跟 台灣兩國人民去彼此國家工作,這跟人民權利義務關係無關嗎?這特別的有關啊!這麼重要 的事項,更不可能是行政協定。請馬總統說明哪個正常民主法治國家締結服物貿易協定或貨 物貿易協定只用行政協定或命令就處理的?有沒有不需要條約的例子,但不要叫他舉共產國 家的例子!看美國德國日本南韓有沒有只用行政協定就可以解決的。 結論─服務貿易的前提:民主、法治、尊重人權 歐盟各會員國為什麼互相開放這麼多服務貿易,因為加入歐盟的前提是:民主、法治、尊重 人權、市場經濟的國家才可以加入歐盟!所以我們今天會有這麼多問題,就是對方不是民主 法治尊重人權的國家!要不然我們問馬政府一個問題,我們台商這麼多人在中國被坑殺,被 違反人權的逮捕、拘禁、審問、處罰,這些問題我們如何解決?我們開放我們大批的國民去 對岸工作,出了問題,我們要怎麼解決?這些問題無法處理,我們還要開放服務貿易嗎?這 個人權法治的前提都沒有具備嘛!這些問題都是在民主法治國家不會發生的,(歐盟各國)他 們都已經明文化了可以互相開放,我們的問題就卡在中國還沒有真正文明化,所以我們才沒 有辦法直接去跟他們交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206.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034720.A.BA5.html ※ shoray:轉錄至看板 FuMouDiscuss 03/29 03:25
馬鹿茸的法學博士果然如莊先知所言:在北韓拿的
幹
不懂裝懂也就罷了
還一張嘴猛騙,就是想要騙國民然後把國家整個送給極權支那
害死2300萬人
幹!!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034720.A.BA5.html
[爆卦] 服貿到底能不能重談?陳怡凱教授談服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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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當然能重談啊!!而且當然能修改啊!!
是誰說不行重談跟修改的?
當然是馬鹿茸跟支那席近平啊!!
推 losel:如果那天是黃國昌跟學者/律師衝進立法院 大概真的會被批暴民 03/29 03:27
推 a10141013:馬的法學博士是在北韓拿的 不懂很正常 03/29 03:28
推 m21423:馬總統這麼帥 說的東西怎麼可能有問題 不要為反而反好嗎? 03/29 03:28
→ nigue:跟我想的一樣 03/29 03:28
推 Nickho:所以政府一直遮遮掩掩 顧左右而言他 唉...... 03/29 03:31
推 a8330028:結論:雖然可以退 但審查沒有意義 03/29 03:33
推 a26732300:看來馬英九一直在謊點人民,爛總統 03/29 03:33
→ kokus:郭台銘表示: 03/29 03:34
→ shoray:條約這件事,馬真的騙很大…用騙的,用矇的,一切就只為了 03/29 03:37
→ shoray:讓服貿過關。根本就是…(不愧是北韓法學博士) 03/29 03:38
推 Cervelo1995:馬狗就一直講 : 國際信用 利大於弊 走入國際 ^^ 03/29 03:38
推 satyrs05:這教授可能遇到的問題,馬政府說這是兩岸協議不是國際 03/29 03:39
→ satyrs05:一切與兩岸有關的事務,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03/29 03:40
→ shoray:那只證明馬英九賣台XD,有種馬九就講說台灣和中國是一個國 03/29 03:40
→ shoray:家。 03/29 03:40
→ satyrs05:其中規定,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得視為行政命令 03/29 03:41
→ shoray:用二岸人民關係條例也說不通,第5條就規定,涉及法律修改的 03/29 03:41
→ quenquen:這政府很奇怪 一直推一些東西把自己國家人民往國外送 卻 03/29 03:41
→ satyrs05:92共識這也是能簽ecfa的前提 03/29 03:41
→ shoray:要交由立院審議,服貿一過,台灣多少「管理條例」要改 03/29 03:41
推 recx:他現在就說一個國家啊 只是一中各表有沒有被阿共接受的問題 03/29 03:41
→ quenquen:努力把敵國人民弄進來 美其名說這樣可以讓經濟變好(更好) 03/29 03:41
→ satyrs05:就沒改啊,你去看服貿本文,不過真正有影響的是附件 03/29 03:42
→ shoray:即使在這個前題下用二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是走第5條不是4-2 03/29 03:42
→ quenquen:我只看到這些年越搞越糟糕 只看到還有些人一直大言不慚 03/29 03:42
→ satyrs05:是附件才列出了開放項目,用這樣的方式規避 03/29 03:42
→ shoray:就會改啊= =,本文都講到二邊要修法使服貿實行了。 03/29 03:42
→ satyrs05:政府跟你裝死,國情不同,謝謝指教 03/29 03:44
→ satyrs05:今天若不是政府這樣擺屌,還需要抗爭半年喔 03/29 03:45
→ satyrs05:今天會這樣真的只是剛好 03/29 03:45
→ silentence:硬弄成行政命令就沒條約的問題 zzzZZZ 03/29 03:45
→ shoray:擺屌是一回事,問題是你說的東西在法律上是說不過去的。 03/29 03:45
→ silentence:為了逃避監督 自動生效連適法性都不管就硬套行政命令 03/29 03:46
→ shoray:服貿本文4-6,6,都會實質造成現有法律的影響。 03/29 03:46
→ shoray:所以說法律人就要跳出來指正這根本不是行政命令啊XD 03/29 03:46
→ silentence:真是哪來的法學博士 憲法 行政命令隨他講的= = 03/29 03:47
→ silentence:FB一堆腦包根本不管 餵他行政命令就信了 Orz 03/29 03:48
→ shoray:北韓來的啊…先知都說了XD 03/29 03:48
推 Nobrand:推 十分清楚 03/29 03:49
推 peterwww:有人想說 知道中共要吞台灣 只是想要要點好處 03/29 03:50
→ peterwww:如果要統一會掙脫啦 但如果不要點好處 會馬上死人啦 03/29 03:50
推 satyrs05:退回中國就像是地方官退回聖旨,也是有歷史定位 03/29 03:51
→ peterwww:又說今退回怕他們不簽啦 他們很不講理的耶 03/29 03:51
推 apple90101:這篇幫推 03/29 03:54
推 badbadook:哈哈哈哈佛大學 03/29 04:02
推 rhox:沒用,當家那些人不懂法律 03/29 04:03
推 joinlin:媽的馬茸滿口謊言 全部被一一戳破 幹 還什麼失信國際勒 03/29 04:06
推 stevenkuo:上面不當一回事 03/29 04:06
推 luelue:這麼多政治人物念法律還不懂法律是怎麼回事啦!!!! 03/29 04:09
推 zarono1:行政命令那點太扯了....完完全全在矇人 03/29 04:27
推 eist:推 十分清楚 03/29 05:53
推 koor:政府覺得人民還不夠蠢就是? 03/29 06:29
推 bluenova:上過這個老師的課,條理分明,推個 03/29 07:40
推 Coolvvg: 03/29 08:11
推 destinysword:高調 03/29 08:29
推 infixman:學習了,好文推 03/29 08:30
推 destinysword:高調 03/29 08:33
推 yun0215:推!!!! 03/29 08:34
推 abucat: 03/29 09:08
推 wht810090: 03/29 09:29
推 trtc:馬茸政府就是在實現"當你想做一件事,你會找100個理由來告訴 03/29 09:31
→ trtc:自己要做這件事",於是他就開始胡亂解釋行政命令的定義了 03/29 09:32
推 kevinshyu:推 03/29 09:40
推 faxy: 03/29 09:55
推 MissPigHead:所以馬英九的恐嚇,只是為了強度關山囉? 03/29 09:58
推 buddar:連鹿茸都不懂的人會懂這些嗎?有這種領導人很危險 03/29 10:00
→ buddar:獨立思考和找正確資料蠻重要的 03/29 10:01
推 boiq:想知道有沒有退回的案例可以參考 03/29 10:09
推 eldar:推 道理淺顯易懂 03/29 10:10
推 tsbet:這真的要推,馬先生要服貿快過根本為政績而已啦 03/29 10:32
推 honercek: 03/29 11:22
推 cashliu:馬只會騙 03/29 13:57
推 nish9221:恩師推 03/2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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