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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論紙錢錫箔
佛弟子祭祖先,固當以誦經、持咒、念佛為主。焚化箔錠,亦不宜廢,以不能定其即往生也。即定其即往生,亦不妨令未往生者資之以用耳。(《印光大師文鈔續編捲上.復海門蔡錫鼎居士書三》)
錫箔一事,雖非出佛經,其來源甚遠。《法苑珠林》有二三頁說錫箔(此即金銀)及焚 化衣物(此即布帛)等事,其文乃唐中書令岑文本記其師與一鬼官相問答等事, 其人彷彿是眭仁蒨,初不信佛,及與鬼神,後由與此鬼官相契,遂相信,並令岑文本為之設食,遍供彼及諸隨從。眭問冥間與陽間,何物可相通?彼云:金銀布帛可 通,然真者不如假者,即令以錫箔貼於紙上,及以紙作綢緞等,便可作金及衣服用,此十餘年前看者,今不記其在何卷何篇,儻詳看,當可見之,其時在隋之初,以 此時岑文本尚在讀書,至唐則為中書令矣。汝之性情,過於自是。古農所說,雖未知其出處,然於天理人情,頗相符合。汝尚不以為然,便欲全國之人廢除此事,儻 真提倡,或受鬼擊。世有愚人,不知以物表心,專以多燒為事亦不可。當以法力心力加持,令其變少成多,以遍施自己宗親與一切孤魂則可。若供佛菩薩則非所宜。 然佛菩薩豈無所受用尚需世人之供養乎?但世人若不以飲食香花等表其誠心,則將無以作感佛菩薩之誠,愚人無知,縱用此以供佛,於一念誠心上論,亦有功德,喻 如小兒供佛以沙,(阿育王前身事)尚得鐵輪王報。若愚人不知求生西方,用許多金錢買錫箔燒之寄庫,實則痴心妄想,以自私自利之心,欲作永遠做鬼之計,恰逢 不問是非只期有佛事得經資之俗僧,便隨彼意行之,故破地獄、破血湖、還壽生者,實繁有徒。然君子思不出其位,但可以此理自守,及為明理之人陳說,若固執不 化之人,亦不得攻擊,以致招人怨恨,則於己於人於法皆無利益也。(《印光大師文鈔三編卷二.復金振卿居士書》)
焚經一事,雖有功德,吾人不敢提倡。以粗心人多,每每燒於錫箔灰中。錫箔灰,賣於 收灰者,將紙灰簸出,而留其錫以賣之,此經灰不同棄於垃圾中乎。誰肯細心另 用器焚之,而以其灰投之於大江大海中乎。光於初出家時,見放蒙山,燒黃表,內加往生錢者。(印往生咒如錢形,故名往生錢。)點著,隨點隨著,至手不能執則 丟之,每每未燒盡,而每張多有字未燒及。光緒十六年,在北京龍泉寺,晨出寺門,見夜間放焰口送孤魂所燒之紙堆,有往生錢,約二寸厚,只燒一半,光拾而納之 於字簍中。倘被僕人打掃,不同歸於垃圾中乎。是知無論何法,皆須細心人做。若大派頭人做,則益未得,而禍先得矣。前數年,太平寺,為蘇州隱貧會,代售朱書 金剛經,真達和尚,聞光說而止,不為售。如有人送朱書金剛經,不必於做佛事燒,恐無有細心人料理,仍蹈前愆。當在家中清淨處,具一大鍋,或大洋鐵盆,下鋪 箔錠,置經於上,上又加以箔錠,以免飛颺。候其火滅,取其灰,貯於新布袋中。又須內加淨沙,或淨石、淨磚,投於江海深處,庶可無過。若不加沙石於內,則浮 而不沈,仍漂之於岸上,終遭穢污。焚經如此用心,必有功德,必無過愆。否則,吾不敢說。彼焚經者,誰不是與錫箔同燒乎。南方錫箔好,人不肯燒之於地。北京 錫箔惡劣,諸寺皆不知敬惜字,凡人家做佛事,每每文疏均於門前車路上燒,並不用器盛貯。人畜踐蹋,其過非小,而相習成風,大可痛悼。此事在吾人分上,當以 緘默自守。如南方女人拜佛手方,印有佛菩薩名號,上打各寺之印,鋪地拜佛,或用墊坐。此種惡風,遍傳遠近。光緒二十一年,光在阿育王,見一女人,用此布墊 坐,因與舍利殿主說。殿主云:﹁此本地風氣。﹂意謂光多事。故於普陀志中,說其罪過,不知有人肯留心也否?世間不知有多少不可究詰之事,相習成風,人各以 為有理。如喫葷之人,以喫素為不吉祥,於子孫不利。若喫長素,當令子孫斷絕。竟有信之不許父母喫長素者。此種訛傳之話,遍周各處。又凡生產,有念佛人,概 不敢近。又有不見死人者,不見新娶之婦者。以及破地獄、破血湖、還壽生,此種無道理之事,庸僧為求利而為人作之,無知者為消罪而出資請人行之。至真得利益 之念佛法門,又漠然視之。龍梓修、濮秋丞,十八年,擬以一千六七百圓,在寶華山做一堂水陸,為光說。光令以此錢打念佛七,彼便捨不得用,用幾百圓念佛耳。 使光贊成彼做水陸,則二人均須八百多圓。可見世間人,多多是好鬧熱鋪排,不是真實求超薦先亡,與普度孤魂也。錫箔亦不可廢,亦不必一定要燒多少。須知此濟 孤所用,佛菩薩,及往生之人,了無所用。亦當以佛力、法力、心力,變少成多。若人各得一,縱數千萬萬,也不能遍及,以孤魂與鬼神遍滿虛空故也。若知變少成 多之義,則濟孤之心亦盡,而且無暴殄之過。是在人各至誠以將,則心力周遍,冥資亦隨之而周遍矣。(《印光大師文鈔續編捲上.與李慧澄居士論焚化經灰及往生 錢書》)
宣化上人開示
晚間,開車到巴生,離開吉隆坡約一小時的海港,人口僅有幾千。巴生的海濱佛學會是個古廟,香火很盛,佛友以福建居多,約有八百餘人在露天廣場聆聽上人開示。
踏進廟裡,迎面便送來滾滾香煙,五六個煙爐上,燃上百餘支香,整個大殿籠罩在煙霧裡。擦擦眼睛,只見數十位老婦人正在占卜問卦,把竹筒子搖得悉悉作響。殿旁堆滿了紙紮的飛機、樓房、遊船、花轎,五顏六色,令人看了眼花撩亂。美國團員從未見過這種民間風俗,都大開眼界。
今 晚,上人大震法雷,驚醒迷夢。他一針見血、開門見山地揭發佛教裡迷信色彩的漏習:「一般佛教徒除了在佛前叩幾個頭,燃一大把香,不是求陞官發財、延年益 壽,就是多子多孫。總不外一個『貪』字,燒香燒這麼一大把,把佛身也薰黑了,是否功不補過?至於燒冥錢,有些人真聰明,先把錢存到陰間去,為自己的將來預 算好了。為什麼你不想想,自己可能往生極樂世界?耗費這麼多金錢,也不知燒了的飛機、輪船、高樓大廈,是否真有價值?你怎知鬼魂能夠享用?鬼只不過是一股 陰氣,沒有身軀,不需要金錢及其他物質享受;鬼不像我們人類,時刻要照顧這個臭皮囊。」
「你們不要被鬼迷了。我常說:『西方有窮鬼,東方無富神』,怎樣解釋?西方人沒有燒冥錢的習慣,他們死後,不都變成窮鬼了嗎?東方人只給鬼燒錢,卻不燒錢供神,這邊的神也窮了,故說東方無富神。」
說到這兒,觀眾中已呈現出強烈的反應。前排多半是學生、年青人,無不鼓掌喝采。後面有幾十位老太婆,聽了很不順耳,良久便沉著面孔一同離去。上人的開示,言詞鋒銳,句句擊中要害。陽氣充足的青年,無不聽得出神。「僧革」也具足幽默,人生猶如舞臺般,遞嬗演變。
譬如夢中見,種種諸異相;世間亦如是,與夢無差別。
──《華嚴經十忍品》
聖嚴法師開示
佛教是主張焚燒紙庫錫箔的嗎?
不,佛教中沒有這一項迷信的規定。
中 國人用紙錢焚燒的習俗,是自漢朝以後開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嶼說:「漢以來,喪葬瘞錢,後世以紙寓錢為鬼事。」這是說從漢朝開始,人死之後,喪葬之 時,要用錢幣與死人同葬。因為中國自古以來,都以為人死之後便是鬼,所以《說文解字》也說「人所歸為鬼」,人死既為鬼,擬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間一樣,只是陰 陽兩界不同而已,故以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錢,所以就用錢幣殉葬。後來有人覺得用真的錢幣太可惜了,便用紙來剪成錢的形狀,以火燒了給鬼用。到近代, 由於紙幣的流通,「冥國銀行」的冥幣,也大量發行了!(註)
這種低級的迷信,幾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錢財、珠寶、布帛,乃至還有用人及畜牲來殉葬的。
至於用火焚燒,可能與拜火教有關,相信火神能將所燒的東西傳達給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國民間,用紙錢、用錫箔,當作錢幣、當作金銀,又有用紙糊篾紮的家具、雜物、房屋乃至現代的汽車、飛機、輪船等等,以為焚燒之後,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實上,佛教不以為人死之後即是鬼,做鬼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經過焚 燒之後的紙庫錫箔能夠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親屬可以用佈施、供佛、齋 僧的功德,迴向亡靈、超度亡靈。其他的一切,都是毫無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張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張人死之後,不可用貴重的棺木、不可穿高價的衣服、 不可動用過多的人力與物力;應該換上日常所穿的乾淨舊衣服,將好的新的衣物全部佈施給貧苦人家,如果有錢,應該多做佈施貧窮及供奉三寶的功德。唯有如此, 亡靈才能得到真正的益處。否則把好好的東西埋了燒了,那是最愚痴的行為,更不是一個正信佛教徒的作為。
可惜的是,今日的許多僧尼,並不懂得這一層道理,甚至從大陸到了臺灣的佛教徒,還發明了另一種叫作往生錢的紙錢,在一小張的黃紙上,用紅水印上梵文字母的 〈往生咒〉,就當作鬼用的錢了。其實誦咒的功效,與燒紙的作用,根本是兩回事。如果根據佛經來說,印好的經是燒不得的,燒了是有罪的。
再有,現時的僧尼們為人家誦經、拜懺、放焰口乃至打水陸,都要寫文疏,宣讀之後, 即予焚化,這是學了符籙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祇們奏疏及化符驅鬼等的迷信,於佛教教理毫無根據。佛教一切都主張虔誠心的感應,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 必然有用,否則的話,縱然焚化了千百張的字紙,又有什麼用處?
註參閱《佛祖統紀》卷三三〈法門光顯志〉第十六,「寓錢」條(《大正藏》四九.三二二頁)。
印光大師論紙錢錫箔
佛弟子祭祖先,固當以誦經、持咒、念佛為主。焚化箔錠,亦不宜廢,以不能定其即往生也。即定其即往生,亦不妨令未往生者資之以用耳。(《印光大師文鈔續編捲上.復海門蔡錫鼎居士書三》)
錫箔一事,雖非出佛經,其來源甚遠。《法苑珠林》有二三頁說錫箔(此即金銀)及焚 化衣物(此即布帛)等事,其文乃唐中書令岑文本記其師與一鬼官相問答等事, 其人彷彿是眭仁蒨,初不信佛,及與鬼神,後由與此鬼官相契,遂相信,並令岑文本為之設食,遍供彼及諸隨從。眭問冥間與陽間,何物可相通?彼云:金銀布帛可 通,然真者不如假者,即令以錫箔貼於紙上,及以紙作綢緞等,便可作金及衣服用,此十餘年前看者,今不記其在何卷何篇,儻詳看,當可見之,其時在隋之初,以 此時岑文本尚在讀書,至唐則為中書令矣。汝之性情,過於自是。古農所說,雖未知其出處,然於天理人情,頗相符合。汝尚不以為然,便欲全國之人廢除此事,儻 真提倡,或受鬼擊。世有愚人,不知以物表心,專以多燒為事亦不可。當以法力心力加持,令其變少成多,以遍施自己宗親與一切孤魂則可。若供佛菩薩則非所宜。 然佛菩薩豈無所受用尚需世人之供養乎?但世人若不以飲食香花等表其誠心,則將無以作感佛菩薩之誠,愚人無知,縱用此以供佛,於一念誠心上論,亦有功德,喻 如小兒供佛以沙,(阿育王前身事)尚得鐵輪王報。若愚人不知求生西方,用許多金錢買錫箔燒之寄庫,實則痴心妄想,以自私自利之心,欲作永遠做鬼之計,恰逢 不問是非只期有佛事得經資之俗僧,便隨彼意行之,故破地獄、破血湖、還壽生者,實繁有徒。然君子思不出其位,但可以此理自守,及為明理之人陳說,若固執不 化之人,亦不得攻擊,以致招人怨恨,則於己於人於法皆無利益也。(《印光大師文鈔三編卷二.復金振卿居士書》)
焚經一事,雖有功德,吾人不敢提倡。以粗心人多,每每燒於錫箔灰中。錫箔灰,賣於 收灰者,將紙灰簸出,而留其錫以賣之,此經灰不同棄於垃圾中乎。誰肯細心另 用器焚之,而以其灰投之於大江大海中乎。光於初出家時,見放蒙山,燒黃表,內加往生錢者。(印往生咒如錢形,故名往生錢。)點著,隨點隨著,至手不能執則 丟之,每每未燒盡,而每張多有字未燒及。光緒十六年,在北京龍泉寺,晨出寺門,見夜間放焰口送孤魂所燒之紙堆,有往生錢,約二寸厚,只燒一半,光拾而納之 於字簍中。倘被僕人打掃,不同歸於垃圾中乎。是知無論何法,皆須細心人做。若大派頭人做,則益未得,而禍先得矣。前數年,太平寺,為蘇州隱貧會,代售朱書 金剛經,真達和尚,聞光說而止,不為售。如有人送朱書金剛經,不必於做佛事燒,恐無有細心人料理,仍蹈前愆。當在家中清淨處,具一大鍋,或大洋鐵盆,下鋪 箔錠,置經於上,上又加以箔錠,以免飛颺。候其火滅,取其灰,貯於新布袋中。又須內加淨沙,或淨石、淨磚,投於江海深處,庶可無過。若不加沙石於內,則浮 而不沈,仍漂之於岸上,終遭穢污。焚經如此用心,必有功德,必無過愆。否則,吾不敢說。彼焚經者,誰不是與錫箔同燒乎。南方錫箔好,人不肯燒之於地。北京 錫箔惡劣,諸寺皆不知敬惜字,凡人家做佛事,每每文疏均於門前車路上燒,並不用器盛貯。人畜踐蹋,其過非小,而相習成風,大可痛悼。此事在吾人分上,當以 緘默自守。如南方女人拜佛手方,印有佛菩薩名號,上打各寺之印,鋪地拜佛,或用墊坐。此種惡風,遍傳遠近。光緒二十一年,光在阿育王,見一女人,用此布墊 坐,因與舍利殿主說。殿主云:﹁此本地風氣。﹂意謂光多事。故於普陀志中,說其罪過,不知有人肯留心也否?世間不知有多少不可究詰之事,相習成風,人各以 為有理。如喫葷之人,以喫素為不吉祥,於子孫不利。若喫長素,當令子孫斷絕。竟有信之不許父母喫長素者。此種訛傳之話,遍周各處。又凡生產,有念佛人,概 不敢近。又有不見死人者,不見新娶之婦者。以及破地獄、破血湖、還壽生,此種無道理之事,庸僧為求利而為人作之,無知者為消罪而出資請人行之。至真得利益 之念佛法門,又漠然視之。龍梓修、濮秋丞,十八年,擬以一千六七百圓,在寶華山做一堂水陸,為光說。光令以此錢打念佛七,彼便捨不得用,用幾百圓念佛耳。 使光贊成彼做水陸,則二人均須八百多圓。可見世間人,多多是好鬧熱鋪排,不是真實求超薦先亡,與普度孤魂也。錫箔亦不可廢,亦不必一定要燒多少。須知此濟 孤所用,佛菩薩,及往生之人,了無所用。亦當以佛力、法力、心力,變少成多。若人各得一,縱數千萬萬,也不能遍及,以孤魂與鬼神遍滿虛空故也。若知變少成 多之義,則濟孤之心亦盡,而且無暴殄之過。是在人各至誠以將,則心力周遍,冥資亦隨之而周遍矣。(《印光大師文鈔續編捲上.與李慧澄居士論焚化經灰及往生 錢書》)
宣化上人開示
晚間,開車到巴生,離開吉隆坡約一小時的海港,人口僅有幾千。巴生的海濱佛學會是個古廟,香火很盛,佛友以福建居多,約有八百餘人在露天廣場聆聽上人開示。
踏進廟裡,迎面便送來滾滾香煙,五六個煙爐上,燃上百餘支香,整個大殿籠罩在煙霧裡。擦擦眼睛,只見數十位老婦人正在占卜問卦,把竹筒子搖得悉悉作響。殿旁堆滿了紙紮的飛機、樓房、遊船、花轎,五顏六色,令人看了眼花撩亂。美國團員從未見過這種民間風俗,都大開眼界。
今 晚,上人大震法雷,驚醒迷夢。他一針見血、開門見山地揭發佛教裡迷信色彩的漏習:「一般佛教徒除了在佛前叩幾個頭,燃一大把香,不是求陞官發財、延年益 壽,就是多子多孫。總不外一個『貪』字,燒香燒這麼一大把,把佛身也薰黑了,是否功不補過?至於燒冥錢,有些人真聰明,先把錢存到陰間去,為自己的將來預 算好了。為什麼你不想想,自己可能往生極樂世界?耗費這麼多金錢,也不知燒了的飛機、輪船、高樓大廈,是否真有價值?你怎知鬼魂能夠享用?鬼只不過是一股 陰氣,沒有身軀,不需要金錢及其他物質享受;鬼不像我們人類,時刻要照顧這個臭皮囊。」
「你們不要被鬼迷了。我常說:『西方有窮鬼,東方無富神』,怎樣解釋?西方人沒有燒冥錢的習慣,他們死後,不都變成窮鬼了嗎?東方人只給鬼燒錢,卻不燒錢供神,這邊的神也窮了,故說東方無富神。」
說到這兒,觀眾中已呈現出強烈的反應。前排多半是學生、年青人,無不鼓掌喝采。後面有幾十位老太婆,聽了很不順耳,良久便沉著面孔一同離去。上人的開示,言詞鋒銳,句句擊中要害。陽氣充足的青年,無不聽得出神。「僧革」也具足幽默,人生猶如舞臺般,遞嬗演變。
譬如夢中見,種種諸異相;世間亦如是,與夢無差別。
──《華嚴經十忍品》
聖嚴法師開示
佛教是主張焚燒紙庫錫箔的嗎?
不,佛教中沒有這一項迷信的規定。
中 國人用紙錢焚燒的習俗,是自漢朝以後開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嶼說:「漢以來,喪葬瘞錢,後世以紙寓錢為鬼事。」這是說從漢朝開始,人死之後,喪葬之 時,要用錢幣與死人同葬。因為中國自古以來,都以為人死之後便是鬼,所以《說文解字》也說「人所歸為鬼」,人死既為鬼,擬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間一樣,只是陰 陽兩界不同而已,故以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錢,所以就用錢幣殉葬。後來有人覺得用真的錢幣太可惜了,便用紙來剪成錢的形狀,以火燒了給鬼用。到近代, 由於紙幣的流通,「冥國銀行」的冥幣,也大量發行了!(註)
這種低級的迷信,幾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錢財、珠寶、布帛,乃至還有用人及畜牲來殉葬的。
至於用火焚燒,可能與拜火教有關,相信火神能將所燒的東西傳達給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國民間,用紙錢、用錫箔,當作錢幣、當作金銀,又有用紙糊篾紮的家具、雜物、房屋乃至現代的汽車、飛機、輪船等等,以為焚燒之後,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實上,佛教不以為人死之後即是鬼,做鬼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經過焚 燒之後的紙庫錫箔能夠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親屬可以用佈施、供佛、齋 僧的功德,迴向亡靈、超度亡靈。其他的一切,都是毫無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張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張人死之後,不可用貴重的棺木、不可穿高價的衣服、 不可動用過多的人力與物力;應該換上日常所穿的乾淨舊衣服,將好的新的衣物全部佈施給貧苦人家,如果有錢,應該多做佈施貧窮及供奉三寶的功德。唯有如此, 亡靈才能得到真正的益處。否則把好好的東西埋了燒了,那是最愚痴的行為,更不是一個正信佛教徒的作為。
可惜的是,今日的許多僧尼,並不懂得這一層道理,甚至從大陸到了臺灣的佛教徒,還發明了另一種叫作往生錢的紙錢,在一小張的黃紙上,用紅水印上梵文字母的 〈往生咒〉,就當作鬼用的錢了。其實誦咒的功效,與燒紙的作用,根本是兩回事。如果根據佛經來說,印好的經是燒不得的,燒了是有罪的。
再有,現時的僧尼們為人家誦經、拜懺、放焰口乃至打水陸,都要寫文疏,宣讀之後, 即予焚化,這是學了符籙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祇們奏疏及化符驅鬼等的迷信,於佛教教理毫無根據。佛教一切都主張虔誠心的感應,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 必然有用,否則的話,縱然焚化了千百張的字紙,又有什麼用處?
註參閱《佛祖統紀》卷三三〈法門光顯志〉第十六,「寓錢」條(《大正藏》四九.三二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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