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版權的合理性問題(二)

文章日期:2012-01-29 20:18
無題 名稱: 名無し [12/01/28(六)12:05 ID:U9kRWUdU] No.106635 
>>No.106634
>你如果真的想要『玩』一套遊戲,仍然需要拿出錢來,然後去某家遊戲廠商買下一套電玩。
『玩』一套遊戲 本質上仍然是獲取信息 和你"免費"獲取前人所辛苦製造出來的信息差別在哪?
我跟你做一樣的事情憑什麽我就要付出額外的費用而你不用?
這個問題你怎麼從頭到尾都避而不談?
迴避解決不了問題好吧 這也是你從頭到尾一直鬼打墻的原因

當年idsoft是沒有開放免費複製權 然而從信息複製的角度來說
開源之後也就相當于現在的 雖然理論上保護版權 然而信息仍然在互聯網上盡可能自由的流通
我沒看出來支持P2P支持開源運動和有沒有在理論上開放複製權之間有什麽衝突

>至於才華突出者
你要先證明其他人不是因為其自身不可控的外界因素而沒有獲取到"足以"成為才華突出者的"信息" 才凸顯出了有某些人是所謂的"才華突出者"
然後你才能強調才華突出者的問題啊

>現在我們放入十萬位不想做工作的傢伙
還要我跟你重複嗎?
沒有所謂的"懶惰"者 有的只是沒有找到自己興趣所在的人 人自身總是要追求"自我實現"的 這是人的本能
而信息的自由流通正是讓這些你所謂的"懶惰"者能更容易的找到自己所感興趣的目標的解決方案


>你如果有進過實驗室就知道,很多儀器開一次做一套數據、電費+維護費就要花一萬新台幣以上,
這些都是現有技術條件下的限制 通過技術進步最終會解決掉這個問題
比如儀器應該讓機械去自動生產 自我複製 人所需要提供的僅僅是製作方式的"信息"
而如前面的討論 這些信息理所當然是"免費"的 唯一使得他們要收費的就是"知識產權"
那麼取消掉知識產權 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謂的不可分步驟的成本問題




無題 名稱: 名無し [12/01/28(六)12:32 ID:8MLjuAKQ] No.106637 
>>No.106635
>『玩』一套遊戲 本質上仍然是獲取信息 和你"免費"獲取前人所
這是以偏概全(Fallacy of composition)謬論
辛苦製造出來的信息差別在哪? 差在是不是已經獲得了報酬。

我這麼說吧,當年發明電燈泡的愛迪生已經獲得了足夠的報酬,
對,的確是很辛苦,但賺夠了、足夠了,所以開放了,所以現在大家都能作電燈泡。
這與別人還沒獲得足夠的報酬時就開放版權是不同的概念,

這是基於社會正義,勞動故應該獲得回報。
你可以質疑是否太多,但不應否定他們應該獲得回報。

BTW,我看你似乎有所誤解,我沒跟你鬼打牆過,與>>No.106631也是不同人。
我倒想問問你為什麼一直把我『工作無法分割』、『辛苦必須獲得代價』、
『知識產權需要努力』、『需要物資』等等論點全部丟給『未來科技』解決。

>沒有所謂的"懶惰"者 有的只是沒有找到自己興趣所在的人
>人自身總是要追求"自我實現"的 這是人的本能
你怎麼解釋NEET與啃老族,更何況你的論點裡面有個錯誤的大前提:『自我實現 = 有產值』

「我在網路遊戲中可是13000等,人人尊敬的魔法戰士啊!」
這也是自我實現,請問產值在哪?
這些沒產值的傢伙就是所謂的『懶惰者』

>這些都是現有技術條件下的限制 通過技術進步最終會解決掉這個問題
>比如儀器應該讓機械去自動生產 自我複製 人所需要提供的僅僅是製作方式的"信息"

請見>>No.106634後半段:
>下個論點:當每個人都有能力知道所有東西、完成任何事,就不需要版權了。
>至今最有力的論點,可惜是『廢話』。
>當我有能力知道所有東西、完成任何事的時候,『商業行為即終止』
>交易的大前提:過剩生產與機會成本比較都已經不復存在,
>商業行為消失、而隸屬於商業行為的智慧產權當然也消失了!
已經不需要商業行為(金錢已經沒有用處)的時候,智慧財產權當然是沒有意義的行為。

請達成『精確的』結論,閣下,
我對模擬兩可謬論(Equivocation)沒有興趣。




無題 名稱: 名無し [12/01/28(六)12:45 ID:.VznAhGQ] No.106640 
>>No.106635
你的方法必須配合世界
而不是世界配合你的方法
這就是資本主義獨大的原因

而突出者就擺明在你眼前
就像FCB要花大錢讓Meesi來踢球,
而不是你,即便你只要價NT50萬年薪




無題 名稱: 名無し [12/01/29(日)01:53 ID:JIIggk9I] No.106695 
這串沉掉了 白天有事沒看到 晚上回來先去了隔壁版那串回文 之後就在那邊接著討論好了
如無意外這是在這串的最後一篇回文
http://orzistic.org/i/pixmicat.php?res=67277&page_num=all


>>No.106637
>『知識產權需要努力』、『需要物資』等等論點全部丟給『未來科技』解決。
因為我一開始所主張的就不是現在立即取消掉版權
我一開始所主張的就是通過推進開源運動去逐步取消掉版權
當那些"未來科技"逐個出現 開源運動會極快的利用這些科技進而出現極大的成長
這種情況下版權所占有的領域自然會逐漸縮小 也就是我所說的逐步取消掉版權

>「我在網路遊戲中可是13000等,人人尊敬的魔法戰士啊!」
現實社會為我們所提供的"自我實現"的環境甚至比不上虛擬的網絡遊戲
這真讓人懷疑我們的社會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
提供給每個人一個可能"自我實現"的環境不也正是社會的責任所在嗎?
我不覺得如果能夠在現實中"自我實現" NEET會選擇去當那個魔法戰士
難道你覺得未來的社會拋棄掉這個責任 讓大多數人昏昏沉沉過一輩子比較好嗎?
要如何改造社會形態交給未來的人去擔心怎麼樣?
引導每一個人的"自我實現"為人類服務本來就是社會不可逃避的責任


至於你所要的"精確"
我沒辦法"精確"的預測未來還真的抱歉啊

我最先直覺所意識到的就是知識產權這個概念不合理
然後以此為前提進行思考 才架構出了上面這一堆東西
我的思考模式就是遇到問題后先從邏輯上考慮這個問題可能的解決方法
如果解決方法存在 則先假設其已經解決 并將邏輯上可能的解決方案列出 這樣最後架構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種"可能性"
這也是爲什麽你會覺得我把很多東西都丟給了"未來科技"去解決
我所相信的是只要這種"可能性"所揭示出來的未來是一個擁有"正義"的未來
那麼他將成為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的一部分

其他東西應該都轉到隔壁串去了 換去那邊討論吧 反正這串也頂不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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