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劉政鴻、江宜樺、吳敦義等,可以請你們出來解釋嗎?土地徵收可以這麼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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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封電子郵件,讓我非常感慨,也很難過、生氣。
來信標題為:「邀您一起投資徵收地,穩當賺大錢!」
啊,政府徵收私有土地,然後是拿來給這些開發公司出售牟利!土地徵收可以這麼搞嗎?土地徵收是何等嚴肅重大的事情,它必須是因為公共利益之需要,在符合必要性及比例性等要件之下,對於私有財產權的剝奪,這是侵害了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權利,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怎麼可以淪落成為政府及開發商共謀的炒作機制?
尤其是看到信中的第三個標的:「新竹科學園區四期竹南基地」,啊,這不就是苗栗大埔嗎?不就是「張藥房」的所在地嗎?政府徵收了那麼大面積的土地,把「張藥房」拆了,也把許多農田毀了,如今幹嘛?是拿給開發商來賣,怎麼可以如此?這有符合當初的徵收目的嗎?
劉政鴻、江宜樺、吳敦義等,可以請你們出來解釋嗎?土地徵收可以這麼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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