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棄台論 美中台關係
至60年代越戰爆發之初,台灣戰略地位愈顯重要,因美國在南越政略、戰略犯重大錯誤,致兵老師疲,人民厭戰,影響國內政局,至越戰末期,尼克森派季辛吉至大陸密談關係正常化之事。1972年尼克森訪問大陸,在下榻的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與中共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會面前,隨手在紙條上寫上了 “Taiwan-Vietnam tradeoff”等字樣,準備犧牲台灣利益,以換取大陸支持越南和平計畫,此為第二次棄台。
韓戰結束後,大陸與美國不斷密謀建交事宜,事實上早
在1954年到1970年間,大陸與美國在日內瓦以及華沙共舉行了一百多次大使級會談,雙方接觸頻繁,至1971年7月季辛吉密訪大陸曝光,雙方建交之事
始正式浮上檯面,當年10月亦是我宣布退出聯合國時,國際情勢對我極為不利。
1971年季辛吉秘訪大陸,為美國與大陸尋求關係正
常化一事揭開序幕,隔年尼克森順利訪問大陸,與之簽訂《上海公報》。然1974年,尼克森卻因水門事件下台,美國與中共關係正常化進展突然受阻,尼克森原
本向中共保證會在第二任期內與中共建交,最後則事與願違。尼克森下台,副總統福特繼任總統,欲繼續推動與中共關係正常化,但因美國在越戰打了敗仗,國際信
譽掃地,在國際環境不允許情況下,沒有出賣台灣,因此福特雖於1975年訪問大陸,但其任內也未能與中共建交。隔年,福特於大選中敗給民主黨籍的卡特。卡
特政府1978年12月15日宣佈承認中共,1979年1月1日與中共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同時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此為第三次棄台,也是真正棄台。中美斷
交後,美雖通過台灣關係法,也規定軍售台灣,但其軍售說穿了也只是基於美國本身國家利益所為。
因此,既然美國已經正式承認大陸,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還能如何再棄台呢? 正如台灣一樣,美國也有許多名嘴名筆,言論五花八門,而我們對於美國少數人士所提之棄台論,太過重視,影響所致,人心惶惶,大可不必。
稍一回顧,美國小布希總統重用學者萊斯女士
(Condoleezza
Rice),先為國家安全顧問,後任國務卿。萊斯2006年1月18日在喬治城大學演講時,發表正式外交政策演說,提出美國轉型外交
(transformational
diplomacy)計畫,大意為:美國要用駐外外交官來促使駐在國轉型為民主國家。此外,鑑於外交人員在各國配置不均,例如德國人口較印度少,但駐德外
交人員卻比駐印度多,因此需重新調整美國外交團隊,將任職華府與派駐歐洲的外交官改派至中東、亞洲、非洲等地區以協助民主轉型。
然萊斯提出此一構想,我外交部即視為大事一樁,舉行
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會中與會人員對此讚譽有加,筆者有幸獲邀參與提出不同看法,表示美國轉型外交說法完全不通,外交關係由國際公法予以規範,而一
國外交人員配置需與駐在國商量,就算可以自我調配,外交官任務也不應該藉口推動民主轉型而干預他國內政。萊斯演說中甚至將本國外交人員說成
diplomatic corps (外交團或外交使節團),但外交團乃指駐在國首都所有國家所派大使所組成之團體,foreign Service
才是駐外人員的總稱,明顯誤用。堂堂國務卿政策不通,用語錯誤,遑論少數人棄台之言論,故無須過於認真看待。
以上可知,不論是1949年國共內戰後、越戰後期、
我退出聯合國,乃至美國與我斷交,中華民國曾多次遭到出賣,中華民國歷經風雨飄搖,但由於我莊敬自強、處變不驚,中華民國得以安身立命,成為真正的民主國
家,對大陸民主發展起著示範作用。想想看,美承認中共已三十多年了,台灣至今還能屹立世界,獲得超過一百多國免簽或落地簽的待遇,靠的就是民主自由、人權
法治與文化等軟實力。關於肯恩的棄台論,重點不是少數美國人棄台不棄台的主張,而是我們有無能力保衛中華民國。只有中華民國存在,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才能
保衛台灣。反之,假如宣佈台獨,則不用等美國棄台,台灣自己就已經垮台了。
今日之中華民國已非昔日之中華民國。布希、歐巴馬盛讚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及亞洲最成功故事之一,連最近美國國務卿柯林頓都在蒙古國會演說時兩度稱讚台灣民主,在此情況下,何人有資格說要棄台呢?我們固不需夜郎自大,但也不要妄自菲薄才是。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刊載於101.7.28中央社全球瞭望名家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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