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自由廣場〉柯震東的人權初體驗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5811

2014-08-19
◎ 趙倫
先聲明一點,我不是要聲援柯震東,但我們應該誓死捍衛他的基本人權。
起初是由微博的一則簡短爆料揭幕,作者po文說「柯震東吸毒被抓,我爸審了他一夜。」消息立刻引起港台媒體追逐,半天之後,終於由中國央視新聞公開證實,柯與房祖名都因毒品的「刑事調查」,遭到北京公安「控制」中。請注意,在此之前,這兩名兩岸三地知名的藝人,已經整整「失聯」六天了,無論朋友或經紀人完全沒有絲毫訊息。
演 藝圈涉毒事件時有所聞,此事要是發生在港台,新聞早就炸開了鍋,通常當事人會由警方偵訊再移檢方複訊,這期間當事人可以聯繫律師保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拒 絕夜間偵訊,無論結果如何,檢警共用廿四小時內必須做出裁定,不然就放人。但是在中國不然,你可能半夜悄悄「被失蹤」,共產黨員通常用「雙規」軟禁,而尋 常百姓就像央視主播的用詞,「被公安控制」(文明世界的法律用語是「逮捕」)中,我們假設如果不是有公安的兒子爆料,柯、房兩人還會「失聯」多久?過去一 些維權人士動輒「音信杳然」長達數月甚至數年,例子不勝枚舉。
這些就是兩岸基本不同之所在,柯震東雖然很紅,但不過是個廿三歲的大孩子,何曾見識這般陣仗?讓我們想像一下,在被公安「審了一夜」之下,嚇都嚇死了,會不會有被「屈打成招」的可能呢?
兩岸司法互助談判時,許多台商要求我方必須堅持遭逮捕廿四小時內通知家屬的底限,就是深知中國司法的可怕,但老共寸步不讓,這是統治十三億人的法寶,豈會自廢武功。
民主與人權是最值得珍惜的台灣價值,是由無數民主前輩犧牲奮鬥得來的,偏偏有許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柯震東的遭遇,能不能給這些人一番啟發呢?(作者曾任周刊副總編輯,新北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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