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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島公然侮辱他人會不會被告是運氣? 名稱: 無名氏 [12/02/13(一)01:30 ID:WOTpN/lw] No.13593 2推
在K島公然侮辱他人會不會被告是運氣? 名稱: 無名氏 [12/02/13(一)01:30 ID:WOTpN/lw] No.13593 2推
在K島公然侮辱他人會不會被告是運氣?
就看對方想不想告你,對吧?
雖然偶爾會看到有人報警,甚至還請警方查IP及發函,不過這種事件似乎一年沒幾件的樣子。
就看對方想不想告你,對吧?
雖然偶爾會看到有人報警,甚至還請警方查IP及發函,不過這種事件似乎一年沒幾件的樣子。
無名氏: 在網路上被罵就想告人的心態也有問題 (IUUtPN8Y 12/02/14 10:26)
無名氏: 為什麼被罵想告人心態有問題?法律有保護,對方觸犯法律本來就會想行使權利啊! (qkmF4L1U 12/02/14 11:23)
無名氏: 為什麼被罵想告人心態有問題?法律有保護,對方觸犯法律本來就會想行使權利啊! (qkmF4L1U 12/02/14 11:23)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2/02/13(一)02:22 ID:/djeA8.c] No.13595 推
>>No.13593
....不,匿名版除非有很明確的連結,
譬如說有MAIL、有BLOG連結,
否則不會被認為是針對「特定人」。
幾乎不可能成罪。
....不,匿名版除非有很明確的連結,
譬如說有MAIL、有BLOG連結,
否則不會被認為是針對「特定人」。
幾乎不可能成罪。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2/02/13(一)17:30 ID:AVuCPsrU] No.13600 推
>>No.13595
其實我有這個疑問很久了
簡單地說就是要能知道"現實中"罵到誰
不論匿名或帳號 不符合這一點就不構成要件吧?
譬如在k島罵人智障基本上沒有違法疑慮吧
是這樣的話像是facebook就很有機會了
那譬如有填上Email這欄或是名稱填上真名
也有可能構成要件嗎= =a
其實我有這個疑問很久了
簡單地說就是要能知道"現實中"罵到誰
不論匿名或帳號 不符合這一點就不構成要件吧?
譬如在k島罵人智障基本上沒有違法疑慮吧
是這樣的話像是facebook就很有機會了
那譬如有填上Email這欄或是名稱填上真名
也有可能構成要件嗎= =a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2/02/13(一)18:00 ID:/djeA8.c] No.13602 推
>>No.13600
你的理解並沒有錯誤,以K島來說,無名氏攻擊另一個無名氏,的確很難成罪。
就算以「後面有IP的編碼」或者「可以向站方查IP」,
但「IP只不過是一串數字,目前不能從數字認出是『哪一個人』」。
至於你說的填Email甚至真名當然就很有可能,
(這邊算是個灰色地帶,因為像K島這種可以任意填寫的,冒名有所在多有)
不過實務的原則,可以簡化到一句解決:
只要是侮辱或毀謗「有密碼的帳號」、「真實姓名」、「有名人」就成罪。
所以Email、FB、Plurk、無名、痞客幫或其他帳號都行。
而像極特殊的綽號,或名字,例如萬壽無疆OOXX便便丸這種,
都足以被認為「能特定」而成立妨害名譽。
還有像網路名人也是,
能連結到現實生活的人例如說九把刀、sluttysavage(揚伊湄)也算可特定。
即便不能連結到現實生活,但在一個區域中已經具有知名度也行,
譬如某些線上遊戲的神人玩家、K島的1886(?!)亦算是可特定。
你的理解並沒有錯誤,以K島來說,無名氏攻擊另一個無名氏,的確很難成罪。
就算以「後面有IP的編碼」或者「可以向站方查IP」,
但「IP只不過是一串數字,目前不能從數字認出是『哪一個人』」。
至於你說的填Email甚至真名當然就很有可能,
(這邊算是個灰色地帶,因為像K島這種可以任意填寫的,冒名有所在多有)
不過實務的原則,可以簡化到一句解決:
只要是侮辱或毀謗「有密碼的帳號」、「真實姓名」、「有名人」就成罪。
所以Email、FB、Plurk、無名、痞客幫或其他帳號都行。
而像極特殊的綽號,或名字,例如萬壽無疆OOXX便便丸這種,
都足以被認為「能特定」而成立妨害名譽。
還有像網路名人也是,
能連結到現實生活的人例如說九把刀、sluttysavage(揚伊湄)也算可特定。
即便不能連結到現實生活,但在一個區域中已經具有知名度也行,
譬如某些線上遊戲的神人玩家、K島的1886(?!)亦算是可特定。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2/02/13(一)21:02 ID:jYeKqJRM] No.13604 推
>不覺得在匿名版做這種事很浪費時間嗎?
你是指誰?告的人?
如果是指告的人,小弟覺得這種人很多.....特別有錢又有閒的人,神經都特別敏感...不是很喜歡告人就是歡迎人來告他。
你是指誰?告的人?
如果是指告的人,小弟覺得這種人很多.....特別有錢又有閒的人,神經都特別敏感...不是很喜歡告人就是歡迎人來告他。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2/02/14(二)05:40 ID:xh6oW1Yc] No.13608 3推
>>No.13602
現實中是用ip抓人的,台灣偉大的警察才不管是誰在用電腦的
只會叫你交出"主要使用者"
不會對應,或是口供被拐說你是主要使用者就會自爆死
不過這種都是庭外和解
刑法方面....沒有幾個檢察官閒到這種案子也起訴的,能民事/和解掉最好.真的打起官司還證據可難找....
現實中是用ip抓人的,台灣偉大的警察才不管是誰在用電腦的
只會叫你交出"主要使用者"
不會對應,或是口供被拐說你是主要使用者就會自爆死
不過這種都是庭外和解
刑法方面....沒有幾個檢察官閒到這種案子也起訴的,能民事/和解掉最好.真的打起官司還證據可難找....
無名氏: 單純的IP,實務上不認為成立「妨害名譽」。會透過查詢IP加以追查的,是「妨害電腦使用」的相關犯罪。 (qkmF4L1U 12/02/14 07:54)
無名氏: 而妨害名譽可以透過民事上達成和解(刑事不能和解)後,在刑事上撤銷或撤回告訴。 (qkmF4L1U 12/02/14 07:55)
無名氏: 妨害名譽的官司通常是「未即時留存證據」,但像下面有把討論串截圖、向站方要求資料的話,通常都可當證據。 (qkmF4L1U 12/02/14 07:58)
無名氏: 而妨害名譽可以透過民事上達成和解(刑事不能和解)後,在刑事上撤銷或撤回告訴。 (qkmF4L1U 12/02/14 07:55)
無名氏: 妨害名譽的官司通常是「未即時留存證據」,但像下面有把討論串截圖、向站方要求資料的話,通常都可當證據。 (qkmF4L1U 12/02/14 07:5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2/02/18(六)09:56 ID:cHUObm0w] No.13642 5推
放心吧 在K島怎麼罵都不會被告啦 放心(拍肩
就像我身高176 體重68
也常被島友罵死肥宅 死肥宅(某島友:還不是你幽默梗 不好笑
但我一點都不肥阿(血淚~~
就像我身高176 體重68
也常被島友罵死肥宅 死肥宅(某島友:還不是你幽默梗 不好笑
但我一點都不肥阿(血淚~~
無名氏: ........那是因為大家根本不知道「你是誰」啊。 (oTILxpB2 12/02/19 10:22)
無名氏: 可得特定可得特定,看一下討論串好嗎! (oTILxpB2 12/02/19 10:22)
無名氏: 用匿名怎麼說都可以阿 像是我身高280 體重42 怎麼說都行 (gajooDuY 12/02/20 06:53)
無名氏: 樓上....那樣應該只剩骨頭吧= =..... (oSo8lmOs 12/02/20 15:39)
無名氏: 布魯克自重 (WLt6U.5. 12/02/22 03:00)
無名氏: 可得特定可得特定,看一下討論串好嗎! (oTILxpB2 12/02/19 10:22)
無名氏: 用匿名怎麼說都可以阿 像是我身高280 體重42 怎麼說都行 (gajooDuY 12/02/20 06:53)
無名氏: 樓上....那樣應該只剩骨頭吧= =..... (oSo8lmOs 12/02/20 15:39)
無名氏: 布魯克自重 (WLt6U.5. 12/02/22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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